以錢換肉! 世無肥人?
2010年9月1日
林行止
一、
超重癡肥有害健康及有損公共財政,為公為私都應瘦身減肥,可是,天下有難事,尤以減磅為最難,因為飲食習慣不易改變之外,復有與生俱來的基因作祟,還有,據昨天「頭文字Y」所說︰「抑鬱……更易肥胖!」值此美食廣告觸目可及、烹飪節目充斥大氣電波而經濟增長乏力人浮於事的時候,好食者眾,憂鬱者多,世上肥人愈來愈不可數,毫不出奇。
癡肥與否,本來關政府屁事,只因其帶來百病如糖尿、心臟病、中風以及結腸癌等等,不僅促壽,在致命之前,還會消耗大量公共醫療資源,在有公共免費醫療的地方,等於加重政府負擔,「號召」人民減肥,政府責無旁貸。
吸煙足以致癌,煙包上大字標示,路人皆知;政府嚴限人民吸煙,皆因吸煙引致的多種疾病,大增公共醫療系統壓力,使納稅人的稅負百上加斤。為紓解這個問題,政府在「屢勸無效」之後,只有加重這項被稱為罪惡稅(sin tax)的稅率,希望能收寓禁於徵之效。可是,一來由於吸煙有悠久的傳統,其能防患某類疾病(如胃病)的「民間智慧」令不少人寓醫病於吸煙,不情願地成為煙民;加上在政府嚴限及醫家力陳其害之下,吸煙與叛逆掛鈎,「反叛一代」便抽之不「熄」;二來香煙廣告雖受多方規範,但尚不至完全禁絕(一如政府至今仍不禁煙),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機場吸煙室的廣告悉由煙商包辦,有豐沛經濟資源的煙商仍有辦法把吸煙為享受人生一種高尚生活方式的訊息有效地傳給其目標顧客。
上述二端,令香煙限之不絕,政府無計可施,退而求其次,只能通過加稅一途,本煙民「煙病自付」之旨,希望抽重稅以補助有關醫療開支。然而,由於煙稅國國不同、地地有別,抽重稅的結果是從低稅地區走私香煙至重稅地區的活動變本加厲,在緝私上政府不得不投入更多資源。如此這般,政府的香煙政策是否成功,確是一大疑問。
二、
從大概十年前開始,美國政府便動腦筋要對增肥效果大於提供營養的所謂垃圾食物飲料課以增肥稅(fat tax),筆者曾及時數度在本欄評述;可是,和吸煙會致癌已有「科學證據」不同,吃牛肉包食東坡肉飲汽水對人體的影響,因人而異,這當然是人的基因不同及是否有足量運動之故。正因為如此,在業商僱請的說客游說之下,配合對政黨的捐款,增肥稅遂醞釀多時卻仍不成氣候。然而,即使成功徵收增肥稅,而且把稅率定得比天高,其能否收效亦成疑,這有煙稅已高不可攀而煙民仍隨處可見為證。事實上,香煙的害處這麼大,何以政府不一禁了之。說穿了不外是煙稅為重要稅源,政府因而下不了殺乳牛的狠勁!
癡肥雖然有害,政府卻暫無法藉寓禁於徵之高稅抑制其增長,這從癡肥者佔人口比例逐年上升中清楚看出。以美國來說,目前癡肥(超過正常體重三十磅或以上)人數為五千九百餘萬,約為總人口百分之三十一;若現在的增重趨勢不變,至二○一五年,癡肥人數將達百分之四十。英國的情況似更惡劣,癡肥人數在一九九六至二○○八年間增加百分之四十九點三,期內增肥趨勢如舊,至二○二○年,十名男性有八名癡肥,女性則十中有七……。這種情況教人「不能忍受」,癡肥者的健康對個人及總體經濟(行動不便導致薪津下降以至疾病纏身無法如常工作)的損耗姑且勿論,公共醫療開支因此大幅上揚,才教(納稅)人吃不消!
三、
在無法寓禁於徵的情形下,最近有一種新發現及一種新方法,都可能誘使肥人下決心去脂。
新發現為癡肥使性趣消散,筆者去周便在加拿大聽聞兩個肥人(均三百磅以上)無法過正常性生活而「友誼分手」的真人真事;而這種情況對青年男女影響尤大。統計顯示,十二至十九歲的少女(此年齡組別的少女癡肥率,以美國為例,從六十年代的百分之四點七增至二○○三—〇五年的百分之十七),經濟學網站Voxeu.org八月六日有一篇由三名經濟學者撰寫的短文〈癡肥青少年的性事風險〉(〈Overweight adolescents and risky sexual behaviour〉),羅列大量實證調查得來的數據,顯示肥女在約會市場(dating market)欠缺競爭力,她們根本很難有正常性生活,因此傾向選擇「肛交」,結果招惹性病的機率大增。在西方社會,「性愛大過天」,學者的發現能否使肥女數量減少,大家只能拭目以待,待有關統計數據的公布。
新方法則是「減肥有獎」。癡肥害處甚多,醫家說之不盡,但聽者藐藐,癡肥人數仍直線上升,眾人束手無策之際,經濟學家靈機一動,認為千方百計勸人減肥欠成效,皆因癡肥者缺乏減磅物質誘因有以致之。牛津及倫大的經濟學者遂說服醫療當局撥款七萬五千鎊,在肯特郡設立「肯特信託基金」,吸引肥人參加此一也許可譯為「以錢換肉計劃」(Pounds for Pounds Scheme)的「有償減肥計劃」。這即是說,參加者若減肥(不管用什麼方法)成功,便可獲得現金獎勵(報酬),其「規章」為癡肥者在規定期限內減一百四十磅(十石〔stone〕)並能保持兩年不變,便可獲三千鎊現金獎賞。在四百零二名參與者中,半途而廢者約百分之七十,但餘下者人均減二十五磅,可得獎金在八十鎊至四百五十二鎊之間。美國和英國學者對這種試驗結果甚感滿意,因為金錢誘因已生微效,若能貫徹執行,便有扭轉癡肥趨勢年年向上的機會。當然,這種方法有可能令瘦人故意增磅以便減肥賺取獎金;不過,這類漏洞存於大部分規章法例之中,並非「以錢換肉」獨有,因此不能有此缺失而「因噎廢食」。
倫敦大學英皇書院和美國哈佛大學都有類似計劃,以物質獎勵為誘因令學生減肥,據說都有一定成效;美國且有不少網站如fatbet.com及stickK.com(網主為兩名耶魯經濟學系教授)。減肥者在沒有有效監督特別是物質誘因之下,是不易成功的。這類網站之設,旨在借減肥者與自己的荷包「過不去」,比如你與這類網站「簽約」,規定每周減一公斤,如不成功,你必須捐一千元給你不喜歡的慈善機構;為了不必作「無謂捐輸」,減肥者遂努力減肥。參與這種「自殘」遊戲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指定一名「有公信力」的人(筆者看過的數例俱為經濟學系教授),然後把信用卡號碼「上呈」網主,如此安排,令減肥者體重的增減不能弄虛作假,而要省錢便得減磅……。
在筆者看來,英國「以錢換肉計劃」較可取(有效),而這種方法一旦獲民意及政府認可,以現金獎勵人民減肥(進而減少公共醫療開支)未來也許會成為公共醫療開支的一部分,在年度撥款中劃出部分公帑「利誘」人民去脂。如果癡肥真的消耗了相當部分的公共醫療費用,那麼,「以錢換肉計劃」可能會減輕納稅人的負擔!